河池学院办学70周年庆祝活动专题网站

当前位置: 首 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关于公布河池学院70周年校庆标识的通知

【作者:】 【来源:河池学院 】 【浏览: 【发布时间:2021-10-28】

校直各单位、各部门:

河池学院70周年校庆标识(以下简称“校庆标识”)经过征集、评审,并综合多方意见修订,现已确定,正式予以公布。

一、校庆标识图案

二、校庆标识创意释义

整个Logo由“70”变形而来,以红黄渐变颜色为主,形成一个凤凰的形状,7组成头尾,0为翅膀,同时也是从河池学院校徽的“河”字受到启发,从而组成这个70的形状。而“0”也像火焰的形状,它的中间是河池首字母的缩写,也是河池学院校徽中间的缩写,寓意着河池学院生生不息,70周年红红火火,将会创造出更多的辉煌。

三、校庆标识使用规定

1.校庆标识(含标识图案和相应文字)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河池学院所有。

2.校庆标识主要用于学校70周年校庆举行的各类纪念活动及相关文化宣传。校内各单位、各地校友会均应在各类70周年校庆纪念活动中规范、统一使用校庆标识。

3.校庆标识设计组合具有特定含义,按规范使用,应做到完整、准确、规范,不得随意改变造型、颜色、构成元素。若因使用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利益损害的,学校有权要求纠正并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。

4.未经许可授权,校外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使用;校友组织、校内单位和师生可用于与校庆有关的公益活动,不得用于商业活动。凡侵犯校庆标识知识产权的,学校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
5.校庆标识日常管理和使用授权由河池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。



河池学院

2021年10月28日


附件: 河池学院70周年校庆标识.rar